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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电力行业结构调整 未来发展将受益


来源:国际电力网 发布时间:2013-02-27 点击次数:100

    国际电力网讯: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,我国电力产业机构调整无疑进入全面的发展关键时期。今年发改委2月26日表示,为了促进适应全面转变经济发展的需要,全面围绕电力产业结构进行调整。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,形成了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》,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    据行业不愿透露姓名的宏观分析分析人士指出,我国现在针对经济发展采取不同阶段的导向性政策的调整,未来发展有利于电力行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,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电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发展。

    从想关渠道得知,在《决定》鼓励类项目中,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“和”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“等项目也纳入了鼓励类项目中,这无疑是对海上风电以及核电未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.

    在电力行业,这次《决定》也给予了一定的调整,其中鼓励类“四、电力”第3项“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,以及热、电、冷多联产”修改为“采用背压(抽背)型热电联产、热电冷多联产、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”。并将限制类“三、电力”第3项“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却水的火电机组”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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